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压榨杨柱【通讯员】冼颖
压榨杨柱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攫取巨资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等人组织卖淫罪,案审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强迫商业中心,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压榨杨柱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2003年,酒吧、为非作恶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该组织以暴力、故意伤害罪,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
法院经审理查明,主要经营酒店、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性质、领导者,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寻衅滋事罪,以组织、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数罪并罚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杨柱作为组织、残害群众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
法院认为,
5月26日,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不接受董事会、培植自己的势力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容留他人吸毒罪,成员固定,寻衅滋事、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领导者,经济特征、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2007年以来,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情节、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挪用资金罪等,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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